西安“锡安之光”教会案件9月14日控告通报
2026年9月14日,包龙军、王宇、江天勇、卢思位、王全璋、常玮平、彭永和我们七位控告代理人和三位信徒委托人,共计10人,共同在西安市检察院本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部接待室、西安市信访中心的西安市监察委员会信访接待室、西安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共计5处站点,就“高全福牧师、庞羽师母、唐秉义牧师”被碑林区检察院、法院非法分案、超期审理、超期羁押问题递交了控告材料和跟进七位被制造的被害人前期对公安的投诉结果。
交涉过程和结果如下:
第一、在西安市检察院本部:
1、就七位基督信徒被公安机关“批量制造成受害人”的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已经告知处理结果。
收到纸质回复书全文如下:
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
碑公信告字〔2025〕261号
田素香等人:
您反映高全福等人涉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的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妨害证人作证,要求查处等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已转送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政保大队按照_法律程序处理。
联系方式:029-86752056
特此告知。
2025年7月18日
2025年7月18日回复至今已经一年多了,就该投诉涉及的涉嫌滥用职权,妨害证人作证问题,投诉人至今再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2、就投诉碑林区检察院、法院非法分案及超期审理和超期羁押问题。刚开始一直推托说不归他们管,包龙军就给接待室工作人员一个接一个的念法条,几个回合拉扯之后,又说这类涉及信访的问题让我们直接去西安市信访接待大厅,说那每天都有检察长等领导接待。大家就轮番上阵,又几个回合后很不情愿的接收了材料。
第二、在西安市人民法院本部
刚开始也是一直推托说不归他们管,包龙军又是第一个打头阵跟法官理论,最后对方也是勉为其难的收下了控告材料。
第三、在西安市信访中心的西安市监察委员会信访接待室、西安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
1、在西安市信访中心检察院信访接待室
我们要求见检察长,工作人员说非常不巧,检察长开会去了。我们说,你们这样失信于民,民众基于对检察院的信任,今天本想着能见到高翔检察长向领导反映问题给高检兑现陈诺倾听民众的声音的机会,结果,高检察长自己放弃了,你们这样是有问题的,是脱岗,是失职对吧?就算高检察长今天真的临时有事不能亲自接访,至少也应该委托一名代表或安排级别大致相当的工作人员接访吧!后,经多回合沟通,工作人员给高检察长打了电话并表示会将今天收到的材料亲自交给高检察长。
评价:虽然,高翔检察长今天下午不在接访岗位,也未提前安排替代人员,但是,经工作人员传话聆听了人民群众的声音,能够表示会让工作人员将材料亲自交给自己,也算是用“后续的工作态度换回了自己之前的失职”。
2、在市监察委员会接待室
接待的是两个年轻的姑娘,名字是许凤和王爱飞,这二位那可是油盐不进,包龙军和卢思位进去磨了半个小时就是不接收材料,后,彭永和和常玮平听到这个结果后不服气,于是两人搭档又磨了半个小时,最后也是无功而返就是不接收材料,也不知道是领导特意安排的还是这就是两位工作人员的本色出演。
过程如下:
1、一开始说这事涉及审判程序中不归他们管;我们说,没让你管事,事是检察院管,我们控告的是人,人是不是你管;
2、后面又说,要提交证据证明被控告人犯罪;我们说,你要哪些证据,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们能去调查收集证据吗?我们把证据都搞定了,你可以捡现成的?
3、又说,这法官不是市管干部,由区监察委管,你们直接把材料交给区监察委员会。我们说:“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对于属于本部门单位处理的事项,归下一级部门受理的,应当接受材料后转交给下一级部门单位受理”。这二位,回复是,反正我告诉你部门了,你自己送过去,我们反正不接收材料。常玮平拿着《信访工作条例》的书追着质问——我们刚来的时候,你们说最多只允许两个人进去(在检察院接待室也是),而信访条例规定的最多是五个,你们解释一下........
最后,我们拨打了029——12388投诉许凤和王爱飞渎职。
还有,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安市信访中心工作区墙壁上都有这么几个字:“对党忠诚可靠………”——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国家公务人员哪里来的义务要对党忠诚?——这逻辑说的通吗?
纳税人拿钱养着国家公务人员,难道不应该是对纳税人对民众忠诚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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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碑林区公安是如何“批量制造受害人”的证据,我们会在合适的时候向全社会公布!敬请期待!
西安“锡安之光”案件控告代理人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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