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对香港支联会案宣判 邹幸彤获刑7月3个月、李卓人获刑7年、何俊仁获刑5年2个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6年9月11日,本网获悉:今天香港法院对香港支联会案宣判:邹幸彤获刑7月3个月、李卓人获刑7年、何俊仁获刑5年2个月,支联会:罚款150万港元。
散庭时,邹幸彤向旁听席举起《饥饿游戏》的三指手势,随即遭惩教人员按下手臂,并阻止挥手。
按控方在求情当天透露:3 人扣除另案服刑的日数计算,截至今天,李卓人、邹幸彤已还押1,442和1,418天;曾获准保释约7个月的何俊仁,已还押1,301 天。假设3人不获狱中减刑,预计李卓人将于2029年9月出狱,何俊仁将于2028年4月出狱,而邹幸彤将于2030年1月出狱。
邹幸彤简历:女,1985年1月24日出生,英语名:Tonyee Chow Hang-tung,原英属香港籍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籍人,香港大律师,原香港支联会副主席,第35届“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荣获者,民主人权斗士,社会活动家,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就读于英国剑桥大学哈默顿学院物理学系,毕业后又在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研读法律专业,而后成为一名香港执业大律师;自2016年起,因致力于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随开始担任香港支联会(即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副主席,期间,曾积极推动和举办了每年的维多利亚公园(简称“维园”)64纪念烛光晚会;2020年,当李卓人、何俊仁等香港民主前辈和支联会高层相继 遭遇中共香港政府的迫害身陷囹圄时,其勇敢的站出来,成为继续组织香港市民纪念64活动的主要领导者;2021年6月4日,在中共主导下的港版“国安法”管控下,支联会被香港警方以防疫(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为由禁止在维园举行当晚的悼念64 烛光晚会;针此,支联会立即提起上诉,但因上诉很快被驳回,故其公开表态自己会以个人名义到场纪念;次日,即被警方以涉嫌“宣传未经批准集结”为由拘捕;同年8月5日,暂获取保候审,但2021年9月8日,又因拒绝在限期内向香港国安处提交支联会的文件而再被港警拘捕;次日,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等共计8人一起正式起诉,被指控因在社交网络和媒体发表意在鼓动民众参与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言论,其等言行已触犯港版《国安法》的相关法令,故应予量刑;2021年12月,其等8人案被香港法院统一宣判,其中,其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2020年“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刑1年(12个月);2022年1月4日,又被香港法院以2020年、2021年两次“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刑1年3个月(15个月);因先后两次判决的一部分刑期同时执行,故最后执行刑期22个月;其不服审判,提出上诉,并坚称其发帖和撰文旨在呼吁人们勿忘六四,并非鼓动众人聚集闹事;2022年12月14日,经香港高等法院再次裁决,最终宣布六四煽动集结罪名不成立,故此撤销对其的此项定罪及判刑;2023年3月11日,其与另两名原港支联常委邓岳君和徐汉光因被指控「违反相关《国安法》及拒交相关资料,而被香港西九龙法院又以「未遵从通知的规定递交资料罪」判处有期徒刑4个半月;其不服,再次上诉,但至今仍被羁押;2023年5月18日,其荣获韩国最大人权组织「光州5.18纪念基金会」所颁发的光州人权奖;2024年9月10日,知其已入狱3年,但仍被香港法院指控与李卓人有涉嫌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并将于2025年5月6日开审;但一直延审,至2025年11月10日,知其二人“煽颠罪”案原定次日开始的庭审又被延期;2026年8月21日,其二人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其及李卓人连同早前已就同一罪名认罪的何俊仁,将于日后判刑;9月11日,其三人案最终被统一宣判,其被判囚7月3个月,李卓人和何俊仁分别被判囚7年和5年2个月,且对支联会罚款150万港元;其刑期预至2030年1月。目前在香港监狱服刑。
李卓人简历:1957年2月14日出生,英文名Lee Cheuk-yan,祖籍广东潮阳人,生于上海,长于香港,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籍人,基督徒,前香港职工会联盟秘书长,前英属香港香港立法局议员,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前东华三院顾问局成员,前香港大学校董会成员,前工党主席,原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或港支联)主席,中国在押政治犯。
1959年,曾为逃避中共“批斗黑五类”,被父母抱着举家逃往香港,后就读于香港民生书院小学及中学,并在香港大学攻读土木工程系专业;1978年大学毕业后,曾加入联合医院旗下的观塘职业健康中心,从事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宣传工作;1980年,曾因转投基督教工业委员会,而开始处理劳资纠纷和策划大型工潮等;1990年,曾参与成立职工盟,并于1995年补选中首次当选立法会议员,半年后,又在最后一届立法会改选时成功获取议席;1997年-2012年,曾多次参选立法会新界西选区直选,并数次获取连任;1999年-2006年,因在民生立场上照顾基层及劳工权益,在政治上支持民主体制发展,反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等,而曾被立法会议员香港天主教监察组连续三届评为“表现满意议员”;2007年,因积极介入扎铁工人工潮,协助工人争取合理待遇,而曾使劳资共识最终成功达成,使资方答应以后每年都要就保障职工的薪酬问题与工会集体谈判;2010年,曾出席维多伊利亚广场(简称维园)的六四纪念烛光晚会;2011年,在民主先驱司徒华病逝后,曾接任支联会主席,并与张超雄、何秀兰及张国柱等民主派人物成立工党,出任创党主席;2012年3月、4月、12月,曾因参与多个团体及政党举行集会,抗议特首选举仅为小圈子选举,要求香港实行真普选,而遭到警方喷胡椒喷雾,又因两次提出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调查梁振英在特首选举期间,被曝曾在行政会议上要求用防暴队对付示威者,及其大宅出现违规建筑丑闻等议案,而遭建制派全力反对,致使两次议案均被否决;同年9月9日,香港立法会选举,其以工党名义奋力参选,终获连任新界西直选立法会议员;2013年3月28日至5月6日,因积极参与介入香港葵青货柜码头工潮,协助工人争取合理待遇,而曾遭到和记黄埔港口集团及不少富商攻击与批评;2015年4月,曾因表示“若香港市民接受政府推出的假普选,将来更无可能争取真普选”,同时表示“不认同政府经常强调提委会会重视民意之说法”,因提委会是小圈子选出,希望市民不要受骗,接受被操控及有筛选的选举,同年6月因又出席平反六四大游行,随遭中共主导下的香港当局强烈不满与伺机打压。
2015年-2016年,曾因子次介入建筑等行业工人为谋求生计而引发的罢工潮,以及不同民间联盟为争取生存权利而举行的抗议游行等,而促使罢工潮与游行抗议行动取得不同程度的良好效果;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因在新界西地区再次代表工党参选时而败选,自此结束21年议会生涯;2018年6月,作为支联会秘书,曾针对六四事件29周年纪念,呼吁年轻人能“不论身份,一起反击,对抗内地威权”,并说如果维园六四烛光晚会缺少大学生,将削弱团结和展示要求的力量;2020年2月28日,曾因参与未经香港警方批准的“十万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而被长沙湾警署带走调查,同年4月18日,又与多名同属前任及现任立法会议员和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共15人,被警方统一以参与“2019.8.18维园流水集会”为由拘捕;同年5月18日,其一行10数人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分三案处理,期间,其等被准予各以1,000元暂时取保候审,但2021年4月其又被收监逮捕;同年4月16日,其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西九龙法院以“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名分别判刑8个月至1年6个月,其中,其获刑1年,但因还与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共同涉及2019年8月31日的另一次集会,遂追加刑期,最终被法院认定「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等多项罪名罪成,2021年4月被判囚1年8个月;同期,因又与邹幸彤被指控犯有港版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预估将面临最高10年监禁;之后一直延审,至2025年11月10日,二人“煽颠罪”案原定次日开始的庭审又被延期;2026年8月21日,其二人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其及邹幸彤连同早前已就同一罪名认罪的何俊仁,将于日后判刑;9月11日,其三人案最终被宣判,其被判囚7月,邹幸彤和何俊仁分别被判囚7年3个月和5年2个月,且对支联会罚款150万港元;其刑期预至2029年9月。目前在香港石壁监狱服刑。
何俊仁简历:1951年12月1日出生,英文名:Albert Ho Chun-yan,原英属香港籍、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籍人,香港岛天后区公民,执业律师和公证律师,香港护士协会义务法律顾问,前香港支联会主席,前屯门区议会乐翠区议员,前民主党主席和前立法会泛民主派议员,中国在押政治犯。
祖籍广东中山人,自幼成长于香港;曾于1971年入读香港大学法律系,并曾积极参与70年代的香港学运(含反贪污、盲人工潮、保卫钓鱼台等运动),以及担任香港大学学生会普选评议员;1977年毕业,后成为执业律师;1982年-1985年,曾投身政治,支持香港回归祖国和实行港人民主治港,并曾参与成立「民主政制促进联委会」,争取「八八直选」和民主基本法;曾多次回国参与现代化培训项目,并组织论政团体太平山学会等;1990年,曾与他人组建香港第一个政党“港同盟”,至1994年又将之扩充为现时的民主党,并一直担任党内核心职位; 1995年-2016年,曾一直担任立法局议员,并在1998年香港回归前,被誉为“三料议员”(即立法局议员、区议会议员和区域市政局议员); 2006年,曾因成立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关注和支持内地维权律师及维权运动,以图促进国家尊重人权,法治与宪政体制的建立,故其鲜明的民主政治主张遭到中共政府极端仇恨,自此屡遭暴力袭击; 2006年8月20日,曾在出席反销售税大游行后用餐时,突遭反泛民主派人员袭击受重伤,后被急送医院救治幸免遇难,但出院时再遭恐吓; 2010年6月,曾以民主党主席身份建议政府接受终极普选联盟的区议员改良方案,并经努力于2012年使改良方案获高票通过;2013年-2014年,曾因泛民主派人士发起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以不合作运动形式争取民主,尤其是2014年9月28日,“学民思潮”的学生抗议集会引发9·28催泪弹镇压和雨伞运动之后,其在中间起到了积极的协调与推动民主党支持的作用;2015年1月8日,曾因为了争取香港民主“真普选”,而自请辞去民主党主席职位,以便更好地推动补选公投和启动党内民主程序争取通过支持;2019年11月19日,曾因参与反送中运动而在当晚搭乘铁路返家时再遭围殴。
2020年4月18日,其与多名同属前任和现任立法会议员及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如区诺轩、梁国雄、李卓人以及商人黎智英等15人,忽被国安局警方以参加2019年的六四纪念集会游行为由,以涉嫌「非法集结罪」悉数拘捕; 同年5月18日,其一行15人被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受审,后因被告人数众多,法院延迟受审至2019年6月1日再讯; 同年9月13日,其发表声明,宣布辞去所有华人民主书院丶维权律师关注组及支联会所有职务,并退出有关组织; 2021年2月16日,其案在西九龙法院再一次开审受审,至同年5月29日,被以“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刑1年6个月(18个月); 2021年9月15日,又以2019年10月1日参与“没有国庆,只有国殇”游行,公然藐视警方及无视法律为由,被区域法院法院再以“煽动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刑入监10个月; 虽已先后两罪共判刑期2年4个月(28个月),但香港高等法院仍要其继续候审,等待最终判决; 2022年8月22日,因其身体健康欠佳,官方担心肺癌复发急需求医,遂终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保释,但保释条件苛刻; 2023年3月21日,因涉嫌“在保释期间干扰证人”,被香港警方国安处再次拘捕,并于次日被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决,撤销保释,尚需再押候审;2025年2月21日获悉,其案已汇为支联会案(含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和邹幸彤),被指因违反港版《国安法》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高等法院进行预审,并将于11月11日开审;然而一直已各种理由延审;2026年8月21日,其及邹幸彤、李卓人三人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9月11日,其三人案最终被宣判,其被判囚5年2个月,邹幸彤和李卓人分别被判囚7年3个月和7年,且对支联会罚款150万港元;其刑期预至2028年4月。目前被羁押于香港赤柱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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